今天是:

通知通告

    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(蔬菜大道)建设工程(一期) 成交结果公告
    发布日期:2020年09月11日  查看:

   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代理机构”)受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的委托,对其所需的租赁挖掘机、破碎机、推土机、压路机、农用车等机械1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,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项目名称: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(蔬菜大道)建设工程(一期)

    二、项目编号:HBST-2020CS-0821

    三、采购内容:租赁220挖掘机、混凝土破碎机(啄木鸟)、165推土机、50装载机、22吨压路机、农用车(15吨)等机械1项

    四、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:

    公告媒体: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站

    公告日期:2020年8月31日

    五、磋商信息:

    磋商日期:2020年9月11日

    磋商地点: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(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)

    磋商小组组长:叶上祥

    磋商小组成员:肖胜军、庞青利

    六、成交供应商信息:

    公司名称:嘉鱼新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
    公司地址:嘉鱼县岳镇沙阳大道83号

    成交金额:

    220挖掘机:300元/小时

    混凝土破碎机(啄木鸟):450元/小时

    165推土机:280元/小时

    50装载机:280元/小时

    22吨压路机:300元/小时

    农用车(15吨):750元/台班

     

     

    工期:45日历天

    七、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: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(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)。

    八、公告期限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    九、质疑:

   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相关规定,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。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,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:893760909 @qq.com。

    十、联系方式:

    采 购 人: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

    通讯地址:咸宁市温泉交通路106号

    联 系 人:汤工

    电  话:18371507338

    代理机构: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    通讯地址: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

    联 系 人:黄工

    电  话:19907246111

     

   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    2020年9月11日

    上一篇: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(蔬菜大道)建设工程(一期)路基施工土方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

    下一篇: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(蔬菜大道)建设工程(一期)水泥混凝土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

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湖北省咸宁市温泉交通路106号 电话:0715-8051175  传真:0715-8051174 工信部备案:鄂ICP备11011083号-1  技术支持:湖北必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

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120号